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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示范中心教改立项指南
发布日期:2012-10-01   浏览次数:

工业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工程训练)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建立和完善工程类专业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深化实验(工程训练)教学改革,深入推进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工业中心决定在教育部资助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经费中设立教改研究专项基金,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工程训练)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课题面向全校工程类专业教师和实验实训教学人员,择优立项。
       2、鼓励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牵头组织申报。
       3、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二、立项研究范围及要求
       (一)立项研究范围
       1、综合利用工业中心、专业实验室和校外实习基地资源,建立和完善工程类专业人才的实验实践教学体系的探索与研究。
       2、利用工业中心资源设置专业综合实验教学项目与工程训练环节的探索与研究。
       3、利用工业中心资源设立跨课程综合实验教学项目和课程综合性实验等的探索与研究。
       (二)立项要求
       1、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重点项目不超过二年。
       2、立项项目均应按期完成,且要求在国内统计源期刊及以上上发表一篇以上相应的教学教改研究论文。
       3、项目完成后,由课题负责人填写项目验收结题报告,由工业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对验收为优秀的研究成果,由课题负责人在相关专业进行推广应用。
       本次立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0000-15000元,一般项目的资助额度为3000-6000元。
三、申报与评审
       1、申请人认真填写《江苏大学工业中心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申报重点项目需附相关证明材料: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1式1份,按序装订成册)。
经学院(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7月10日前送交工业中心综合部。申请书同时报电子文档。
       2、工业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四、其它
       1、项目结题填写《江苏大学工业中心实验(工程训练)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重点项目成果显著的将申请江苏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成果鉴定。
       2、相关表格请到工业中心网页下载(syzx.ujs.edu.cn)。

 200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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