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中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关于开展实践(工程训练)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深入推进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工程类专业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深化实践(工程训练)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经研究工业中心决定开展第二期实践(工程训练)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课题面向全校工程类专业教师和实验教学人员,择优立项。
2、鼓励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牵头组织申报。
3、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二、立项研究范围和项目完成研究后的要求
(一)立项研究范围
1、基于实践教学体系 综合利用工业中心、专业实验室和校外实习基地资源,建立和完善工程类专业人才的实验实践教学体系的探索与研究。
2、基于项目 利用工业中心资源设置相关专业综合实验教学项目与工程训练环节的探索与研究。
3、基于项目 利用工业中心资源设立跨课程综合实验教学项目和课程综合性实验等的探索与研究。
4、基于创新性实验 利用工业中心资源开设创新性实验的探索与研究。
(二)立项项目完成研究后的要求
1、在国内统计源期刊及以上上发表一篇以上相应的教学教改研究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项目教改论文的,工业中心补助论文版面费的一半;在SSCI,CSJD等源期刊上发表项目教学教改论文的,工业中心全额补助版面费。
2、项目研究成果应当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和示范性。
所申报的项目已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教改立项的不再申报。
本次立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的资助额度为4000-6000元,一般项目的资助额度为2000-3000元。
三、申报与评审
1、申请人认真填写《江苏大学工业中心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申报重点项目需附相关证明材料: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1式1份,按序装订成册)。
经学院(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6月25日前送交工业中心综合部。申请书同时报电子文档。
2、工业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四、其它
1、工业中心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重点项目不超过二年。
2、项目结题填写《江苏大学工业中心实验(工程训练)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重点项目成果显著的将申请江苏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成果鉴定。
3、第一期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研究未结题或已结题但未完成项目研究要求者不得申报。
4、相关表格请到工业中心网页下载(syzx.ujs.edu.cn)
工业中心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