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江苏大学教学大赛实施办法》(江大校[2015]37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江苏大学第九届教师教学竞赛”。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分组
教师教学竞赛分为四个组:新教师组、中级职称组、高级职称组及实验和临床教学组。
其中,2015年7月后入职的教师原则上推荐参加新教师组;从事实验教学(完成的实验教学工作量应占其总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和临床教学教师推荐参加实验和临床教学组;其他教师根据职称情况选择分组类别。
二、竞赛程序
本次竞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预赛由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组织实施。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应将预赛及研讨作为一项重要的同行教师教学研究及教学能力提升活动,深入开展评议交流。预赛结果作为系(教研室、实验中心)对教师年度教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预赛成绩优秀者推荐参加所在单位的复赛。
(二)复赛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各单位成立竞赛评审组,组织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推荐的参赛教师进行院级复赛,并将复赛时间地点报送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
请各单位于11月9日前完成院级复赛,并将复赛结果(单位发文)、决赛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以及“江苏大学第九届教师教学竞赛决赛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各单位决赛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决赛由校教学大赛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初定于11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综合审核,确定决赛名单。每名参加决赛的选手需提交10个时长为18-20分钟课程节段的教学设计及PPT(或教案)。教学设计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选手决赛前一天下午3:00到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抽签确定参赛内容。
决赛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由10个教学设计及PPT成绩(10%)与竞赛现场成绩(90%)两部分组成。
三、奖励办法
(一)决赛各组设一等奖1~2名、二等奖3~5名、三等奖5~8名和优秀奖若干名。
(二)参加决赛获奖教师,学校将颁发获奖证书,并作为晋升职称、年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学校将给各组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教师颁发一定数额的奖金,以资鼓励。
学校将各学院、系(教研室、实验中心)组织、参与教学竞赛的情况作为年度教研活动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和参加本次教学竞赛,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对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