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江苏大学)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江苏大学主页 | English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网站首页
中心概况
教学与管理
创新园地
教研与科研
培训服务
交流合作
党群工作
下载中心
新闻中心
领导关怀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工业中心2017年年度考核与分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0   浏览次数:

中心各实验室: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年度考核与分配工作的通知》(江大校〔2017〕531号)精神,并结合《江苏大学工业中心年终考核办法》(试行稿),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就做好我中心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与分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年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链

成员:刘会霞、王富良

2、年终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会霞

成员:周链、王富良

二、考核内容

1、实验室考核

        根据各实验室在教学、科研、大学生课外创新、资产管理、对外服务等常规工作以及在师资培训、专业认证等非常规工作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2、教职工考核

        根据教职工岗位职责,着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在考核工作业绩的同时,注重对教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敬业精神、全局观念和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和考核等级

1、实验室考核

        由各实验室主任代表实验室进行年终PPT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经中心全体人员民主测评,评出2个优秀实验室,并给予奖励。

2、教职工考核

        个人小结、填写考核表、本人述职和民主测评。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A)、合格(B)、基本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A等不超过15%,C等和D等控制在3%左右。根据学校规定,中心2017年度校级A等指标总数为4个,为进一步发挥激励作用,中心按1:1.5比例确定中心优秀(A)等指标为6个。

        根据以上比例,先由各实验室根据考核要求民主推选出优秀(A)候选人(具体人数分配为机制2人、机设2人、机电2人、测控2人、测量1人、综合部1人),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由中心全体人员民主测评,产生年终考核优秀(A)、合格(B)、基本合格(C)、不合格(D),其中优秀(A)必须在候选人中产生,得票数前四名确定为校级优秀(A),其余六名优秀(A)候选人为中心优秀(A)。

1.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级:

(1)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2)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未完成规定的业绩分

者;

(3)教授、副教授等没有达到学校规定最低教学要求者;

(4)造成一般教学事故者;

(5)受警告处分者;

(6)受到组织诫勉谈话者。

2.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可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

合格等级:

(1)旷工或无正当理由不在岗连续超过3 天或一年内累计

超过10 天者;

(2)在国内外进修未经批准逾期不归超过3 个月以上者;

(3)违反教学纪律,造成严重或重大教学事故者;

(4)违反学校规定,科研项目“体外循环”者;

(5)对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较大损失并造成社会不良

影响负有直接责任者。

(6)受记过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3.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者,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

基本合格及以上等级。

四、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1

中心印发《关于做好工业中心2017年度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13日

2

中心召开会议,布置年度考核工作

2017年12月13日

3

各实验室主任代表实验室PPT述职,经民主测评,确定中心优秀实验室

2017年12月27日前

4

个人撰写工作总结、填写考核表和业绩统计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确定校级、中心优秀(A)等人选

2017年12月27日前

5

中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并公示优秀(A)等级实验室和人员名单

2017年12月28日

6

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进行学院班子述职和处级领导干部个人述职

2018年1月3日

7

学院将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

2018年1月4日

 

五、未尽事宜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工业中心   

2017年12月14日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版权所有:工程训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江苏大学) CopyRights © 2012-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邮编:212013
联系电话:0511-88797498 电子邮箱:gyzx@ujs.edu.cn